三十年前的老房子该怎么分?
三十年前,妈妈嫁给爸爸的时候,爸爸家里是有三间房子的,在第二年,爸爸把房子给拆了,重新在原址上盖了房子,后来,我们搬进城里,老家的房子从此没有再住过.今年,老家的房子已经在我们当地市区的规划之内.所以以前的很多老邻居们都把自已家的地皮给卖掉,所以我们家也想卖,可是问题现在出来了,伯伯家的大堂哥,一定要说我们这块地不能卖,因为说是这是我们家的老宅,说是有大伯伯的一半,而大伯伯现在去世了,所以就由他的一半,我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合理的,因为我觉得房子是我们家重建的,所以想咨询一下专家们,能给我一个答案,在此谢谢!(注明我们的老房子是没有产权证的.只要经过村委就可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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