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年初,本人采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方式买了一套房子,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开发商一直不予维修。
本人就停止了贷款的偿还,因为开发商是担保人。相关单位部门也都要求我先交钱后协调,例如我找建设局谈质量的事,建设局的相关同志要求我先还钱再协调,法院调解的第一句话就是要还钱,看来这些部门都是在维护开发商老板的和谐生活了。试想,我找建设局就是因为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他们不管质量的事,却管起了经济的事!!请问我该怎么办?
本人就停止了贷款的偿还,因为开发商是担保人。相关单位部门也都要求我先交钱后协调,例如我找建设局谈质量的事,建设局的相关同志要求我先还钱再协调,法院调解的第一句话就是要还钱,看来这些部门都是在维护开发商老板的和谐生活了。试想,我找建设局就是因为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他们不管质量的事,却管起了经济的事!!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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