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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卖房,租房合同未到期,主动提出陪违约金,租户不肯搬

年初签订的合同,一年期,按季付,现急需出售房屋用钱。合同未到期,已经提出会给租户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一个月房租),当时租金给的很便宜,现租户不肯搬出(目前市场价租金高于年初定的租金2000元每月)。 请问怎么办才好?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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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中利 经纪人

    让租户买房子,根据法律规定,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租户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你把房子卖了,是无效合同。所以,你先问租户是否买房子,如果他买,最好,如果他不买,你写一个书面说明,让他签字证明他不买,然后你把房子卖了。和买方说明情况,如果他同意继续出租最好,他收下面的租金,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他不同意,就让他把租户轰走,这时你再出面给租户钱,租户和新房主没有合同关系,他只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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