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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合同未及时办理贷款手续还贷,要不要交违约款?

我去前6月份签的购房合同7月初去申请办理的贷款,但因为当时我的第二代身份证没办下来拿的户籍处给开的证明,银行审核后说不可以,就一直等着没办理贷款,后来8月份身份证下来了,因为房子开始降价了,又考虑要不要退房(而且房子要到今年底才能收房)就一直没有去办理贷款,开发商也没崔我们办理,现在不想退了,想办理贷款还贷,因为当时合同上有一条签完合同办理贷款后要40天内办完由银行把钱打入开发商账户,如果没有打钱就算违约要交违约款,那我这种情况也要交违约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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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波 经纪人

你好,照你说的情况时算违约的。不过可以去和开发商协商一下具体该怎么解决。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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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建议可委托律师协助处理,以保障权益,避免今后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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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明景 经纪人

    严格算你自己违约,不过你可以跟开发商去协商,尽量降低自己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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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滕园芽 经纪人

    按合同来讲,你是违约的.但至于违约金的问题,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有可能这套房开发商都已经重新卖掉了.先去与开发商协商,如果房源还在应该有商量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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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进城 经纪人

    按道理你是违约了,你看到房价开始降价就不想买了,但是现在看到房价蹭蹭的涨,开发商有权利不给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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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美波 经纪人

    你好,照你说的情况时算违约的。不过可以去和开发商协商一下具体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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