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合同未及时办理贷款手续还贷,要不要交违约款?
我去前6月份签的购房合同7月初去申请办理的贷款,但因为当时我的第二代身份证没办下来拿的户籍处给开的证明,银行审核后说不可以,就一直等着没办理贷款,后来8月份身份证下来了,因为房子开始降价了,又考虑要不要退房(而且房子要到今年底才能收房)就一直没有去办理贷款,开发商也没崔我们办理,现在不想退了,想办理贷款还贷,因为当时合同上有一条签完合同办理贷款后要40天内办完由银行把钱打入开发商账户,如果没有打钱就算违约要交违约款,那我这种情况也要交违约钱吗?
全部5个回答
共 5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
温州签完合同未及时办理贷款手续还贷,要不要交违约款?
-
已签合同,并已经开始还贷款了,想退房,违约金怎么算
-
购房合同已签,开始还贷款了,可是购房合同上没注明地下室,请问我不要地下室,房子能给我吗,属于违约吗
-
购房合同中没有规定买方替卖方还贷款,造成无法过户,买方能要回定金和中介费吗?可以要到违约金吗
-
您好!我想提前还工行的住房贷款,贷款时说提前还没有违约金,而且合同上也没说要违约金,但现在申请提前还贷时却说要收违约金,他们说有...
答: 你好,既然双方签订了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事,除合同没有约定的以外,可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
-
马鞍山【尚景苑】定金交后,什么时间开始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什么时间开始还贷款?合同规定交房时间和违约金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