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四年前卖了一套房,我的房属于按揭房,买房人交完银行贷款,没有给够约定房款,就私造一手购房合同。
我在四年前卖给亲戚一套房,由于是亲戚关系,没有赚他钱,多少钱买的就多少钱卖给他,签了三句话的一个简单协议,我的房属于按揭房,买房人交完银行贷款,没有给够约定房款,未经过户,就私造一手购房合同。仿造我的购房合同,私刻房产公司所有公章印鉴并在合同上签署财务章,漏洞百出。 期间因亲戚关系我没有催他房款,可一直无音信长达四年(还差一万八千房款),前几天打电话他变脸,说一切都跟我没关系了,不要翻老账,我很生气,也很纳闷,就去房产局查我的档案资料,已被隐藏,请律师事务所查档我的身份证号被改,用显示错误的身份证号查出了我的档案,我的购房合同等,可是缺少了部分资料。 我非常诧异,律师再用买房人的姓名查询,有档案资料,查处后一看他已经和我的房产公司签订了一手房买卖合同,维修基金缴款单还是我的姓名改的,当时我很生气,也很傻眼,就去房产公司询问,是谁和他签的购房合同,为什么?房产公司完全不知此事。经仔细对照,他的所有签章印鉴都是私刻,假造的。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