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买的房,因公积金办得慢,过了合同约定期限,业主要求赔偿,属于我违约吗?
我4月16号交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签约到5月31号,但是贷款并没有办下来,业主说我们违约了,要追究我的违约金,请问属于我违约吗?我要赔偿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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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你合同怎么具体约定的,如果有以贷款审批通过之后的多少天交易这个条款,则一般不属于违约,否则,贷款不是免责的事由之一,而且一般会有办理贷款的具体时间约定,并附加有贷款到时审批不通过或贷款审批额不足用现金补足的条款,所以建议到贷款机构询问是啥原因还未审批通过,审批通过还需要啥条件,多少时间,然后和业主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