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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能行使房屋优先购买权吗?

我现在租用一营业房已有12年时间,但原出租人在我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03年将房屋卖给了别人,他给我介绍这个新买家时也并未说明是卖给了这个人,只是说以后他来收房租(我当时理解这是他的代理人,就没多想),最近才听说这是新房东,而且这个新房东非常难应付,我本想买这个房,但现在时间这么久了,我还能行使房屋优先购买权吗?毕竟原出租人(某国税局)一直没有告知我出卖房屋的事。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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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亚南 经纪人

当时他刚买完房子的时候是可以的,现在都过去好久了,你的权力已经没法生效了

全部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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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爱 经纪人

    失效了,。都这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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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兆玉 经纪人

    你好,时间过去太久了,所以你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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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玉华 经纪人

    房屋过户已经这么多年了,在新业主收租的时候你并没有核实身份,只要原出租方没有欺骗致损害你的经济利益外,在法律上也是无法追回优先购买权,这个风险是由新买家全部承担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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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亚南 经纪人

    当时他刚买完房子的时候是可以的,现在都过去好久了,你的权力已经没法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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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超进 经纪人

    这个、、、你只能认倒霉了、你们的租赁关系没有在交易中心做登记。否则他是没办法跳开你直接把房屋卖给别人的、必须要你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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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时效早就过了,不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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