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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维修费应由买方出吗

我在中介公司签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协议中规定维修基金的费用由我负责。但由于购买的房子是2000年建的,当时卖方没有交房屋的维修基金,现在要求我交7000多元的维修基金,这合理吗? 问题补充:协议中第七条规定:房屋产权过户费用(含契税、维修基金、查档费----)由乙方(买方)承担(甲方已缴纳费用不包含在内)。由于我是第一次买房,以为对方既有房产证,2000年买房时就应该已缴纳了(当时好像也没要求交),签协议时,中介也没有提醒,我觉得挺冤的,要交也应对方交以前的,我交购房后的。请问专家:我应如何处理?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张瑶尧 经纪人

    这座房产如果原业主没有入住使用,那维修基金就该你交,如果已经入住使用,则属于该业主的未交款项,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没有写明,那么你所购房产就不包括以前未交款项,你可以与原房主和中介公司协商。这虽然是由于你自己疏忽造成的,但对方也存在没有告知的问题,而且这种未交款项你一般是无法了解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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