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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租期届满后,承租方跑了,出租房留有物品怎办?

经法院一审缺席判决我(原告,出租方)胜诉:我与承租方解除租房合同,并于2个月内由承租户腾空房子,房子装修归我所有;但房子里面有物品,但承租户现人跑了无法联系,家属也无法联系,等发生法律效力后,由法院执行;请问:(1)我的房子还想出租,是否能将承租方物品提存或另行保管?(2)保管地点和保管费是否我出,是否承租方找不到,我一直要保管到永久,有无保管期限?否则保管费有可能超过我的租金?(3)有人跟我说,按照合同法规定,保管合同超过6个月,房东可自行处理?(4)有无其它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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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霞 经纪人

先保存他的物品再交由警方处理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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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梦娜 经纪人

    还是交给警方处理吧,你自己处理肯定弄不好,容易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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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霞 经纪人

    先保存他的物品再交由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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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文涛 经纪人

    拿着法院判决书报警让警察处理,北京这边的都这么做。你不要私自的移动物品,一定要有第三人在场,最好是警察,进门第一件事是拍照,你可以跟警察说,屋里面很多东西,怕出事,比如怕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有别的方面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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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伟 经纪人

    最好还是先把他的物品保存好,万一以后他要来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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