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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按期交房,以首付款分期支付为由拒付赔偿款,是否合理?

开发商比合同规定晚40天左右交房,按合同规定应按日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现我已办完收房手续,办收房手续时,开发商说只要及时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的,就可以赔偿。后来又说办理贷款的业主,除此之外,还必须是首付款一次付清的,才支付违约款。因为我的首付款是分2次支付的,间隔1个半月左右,现在开发商以此为由拒绝支付违约金,但是合同中并没有两者有连带关系,开发商此种做法有道理吗?很想知道,盼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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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大山 经纪人

您好!开发商的做法不合理,作为购房者,您属于弱势群体,开发商的的无理要求得不到法律支持。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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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晴 经纪人

    您好!开发商的做法不合理,关键以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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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路瑶 经纪人

    您好!我觉得这个完成不成立!您以及可以去找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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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大山 经纪人

    您好!开发商的做法不合理,作为购房者,您属于弱势群体,开发商的的无理要求得不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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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佳玲 经纪人

    仔细阅读一下补充协议的,如果涉及金额较多,可以考虑向律师咨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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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群 经纪人

    一切以合同为准的,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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