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合同生效吗

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我老公以他的名字跟人家签了卖房合同。并收了押金5000元(其中,中介抽取2500的中介费,实收2500)。合同签字是老公的名字。合同规定,如果违约需支付双倍赔偿金。请问这样的合同生效吗?

采纳答案

了解ta https://pic1.ajkimg.com/display/anjuke/cc037fcd6b56980e568047975e25f5ab/393x523x3x0/100x133.jpg
王显明 经纪人

这样的合同您可以视为无效,因为合同上有规定必须是房主本人签字才可生效。因为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后续的工作中都需要房主的配合,既然合同不是您签的字,您可以不履行后续上的事情,这样他们所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法进行下去的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郭林金 经纪人

    没有法律效应,是属于无效的。

  • 了解ta 头像
    王显明 经纪人

    这样的合同您可以视为无效,因为合同上有规定必须是房主本人签字才可生效。因为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后续的工作中都需要房主的配合,既然合同不是您签的字,您可以不履行后续上的事情,这样他们所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法进行下去的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