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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出售了但是没有办理房产证过户可以收回吗?

在2005年时,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原主人离婚,房产证权是女主人,签了合同,同意卖出此房,后又一直外出在外,并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现在原主人提出要回此房,我们当然不同意,能有什么挽救的机会吗?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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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洪奎 经纪人

    一般房东违约的情况下,交完定金后违约的的 赔偿定金的双倍。如付完全款违约的 将赔偿总房款的20%。但不同的合同约束双方的条款也有所不同。2005年买的房子现在赔偿你原来房款的¥比例,你的利益也受的了损失,毕竟房价之一时彼一时。建议带合同去咨询一下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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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保洞 经纪人

    那要看当时签合同是原主人还是房产证产权人,如果是房产证权人签的合同,原主人要回是不合法的不用理他,如果是原主人签的而产权人没签字那就不好办了,房子是可以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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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统杰 经纪人

    合同应该有个期限的,你被钻空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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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永义 经纪人

    可以根据现在的市场价,评估出现在价值房价,由原房主付给买方,房子给他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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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淑龙 经纪人

    按照合同行事,既然签定了合同,就要根据合同来行事。房东不同意过户也行,但是必须双倍返还定金!而且合同中应该标有违约责任及违约需要赔偿对方的数额!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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