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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单位福利分房。我没有购买资格,我有一朋友有购买资格但他不想买。所以以朋友的名义,我出钱购买了

这套房子。房产证上是朋友的名字但房产证在我手中。之后朋友退休回了外省老家。现在朋友当初做这个房产证的身份证丢了,也没再补办二代身份证。朋友年过花甲不愿再跑来福州。请问我在朋友不来福州的前提下如何将房产过户到我名下?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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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鑫 经纪人

    您好!最理想的办法是您带着房产证到您朋友老家,跟他一起去区级以上公证处办理《售房公证委托》,然后您带着房产证和公证书就能全权代理了。但是,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第一,办理公证书需要产权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您的朋友身份证丢失了要去补办才行;第二,如果您的房子是房改房,办理公证书的时候还需要产权人夫妻双方到场且带齐相关材料。 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直接打我电话,乐意效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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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良 经纪人

    需要办理委托公证,就可以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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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群 经纪人

    做委托就可以,委托您全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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