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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先是要中途加租,现在又要解除合同

我们是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正好半年,因为房子是房东单位的,现在其单位要求房东每月交600块钱,房东就叫我们多付300房租,我们不愿意,现在她就说要把房子还给单位,让我们搬走,并且不愿意付违约金.当时是通过我爱我家找到的房子,合同上也写了违约的话是要付2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的,但是房东现在就一口咬定当时合同上写了:如果有特殊情况,房东可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并协商解决.并且说我们有口头协定的.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本来我们应该5月20号付房租的,现在这个事一闹一直都没有付,不知道我们是不是也算违约?如果真的告她可不可行?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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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少伟 经纪人

    按照您所描述的情况,我认为现在出现的状况在合同里已经有所体现,确实是属于特殊情况,房东是可以按照合同跟您协商的,而且房东并未把所有的单位加的钱全部转嫁到您身上,还是非常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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