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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个位高手一个问题

我的房屋于08年6月5号通过中介公司租借给别人,签订合同终止日期为08年12月31日,由于是高层,6月16日也就是今天房客以噪音太大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不再租了,一般正常情况是付三个月,压一个月金额,我现在是房客只给我三个月的钱,没给我押金,问中介公司,他们也不管,他们说他们只负责把房子租出去,后期的事他们一概不管,请问个位同胞,我现在该怎么办?当初付给中介公司的中介费该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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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承凤 经纪人

您好!一般情况下是房客违约了,如有押金可以不退。中介方只负责出租,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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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龙 经纪人

    您好,希望能帮到您,押金只是为了防止租客中间对您房屋内的东西有任何损坏而造成赔偿用来支付的一种手段,但是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完全是租客问题,你可以拿他给你的租金来做房租,一个月的就可以了,其余的退还给他,中介费当然是租客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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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承凤 经纪人

    您好!一般情况下是房客违约了,如有押金可以不退。中介方只负责出租,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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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燕明 经纪人

    您好,希望帮到您!您2008年6月5号租的房子,到2008年12月13号。合同早就终止了,现在您要退房子,是可以的,但是要提前一个人给房东说明。押金没有特殊情况是要退的,把合同拿出来认真看看违约责任,再和房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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