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官司

我的爷爷是国家干部,所以给分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原本是我们一家三口,我小叔一家三口,还有爷爷奶奶共同居住。后来由于住房太拥挤,爷爷又申请了一处房子,一室一厅,让小叔一家人搬到那里去住了。由于我们一直和爷爷奶奶居住,所以父亲的单位没有给他分房子。1997年爷爷去世,去世的时候房子仍然是使用权,并没有买下来。去世之前家里的6个兄弟姐妹及爷爷签了一份协议,大概内容就是这个爷爷的这个房子两间归爸爸住,另两间归其他人共用。1998年奶奶去世。一直到现在都只有我们家三口住在这个房子里。这期间爸爸把房子过户到了自己的名下,今年又把房子买了产权。现在家里人打官司告我爸,说是那张纸上的爸爸同意了分一部分给其他人。我想问问,这一纸协议到底有在法律上是否生效,我爸爸是否必要把两间屋子分给其他人。

采纳答案

了解ta https://pic1.ajkimg.com/display/anjuke/2aa426d3051b7b57eec4085252aaff38/700x931x0x1/100x133.jpg
周强 经纪人

那不是其他人,都是你父亲的亲兄弟姐妹啊,从道德和法律来说都是应该分的,但是具体分多少这就很难判定了,可以协商解决,到底是应该分给他们1997年的2间房还是2013年的2间房?实在无法协商在去法院吧。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张仪 经纪人

    家庭纷争尽量协商解决,不然的话是劳命伤财不说,还要伤感情

  • 了解ta 头像
    周强 经纪人

    那不是其他人,都是你父亲的亲兄弟姐妹啊,从道德和法律来说都是应该分的,但是具体分多少这就很难判定了,可以协商解决,到底是应该分给他们1997年的2间房还是2013年的2间房?实在无法协商在去法院吧。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