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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到底归谁所有?

我于一年前购买顶楼住房,该房配套有一个露天阳台,当时购买时,阳台计一半面积。后房产局要求阳台不能计面积,开发商于是退还我那一半阳台的购房款。购房合同上是102个平方,房产证上只有90.52个平方。开发商成立的物业在收物业费时要求我交纳111.1个平方的物业费。我已照交,现开发商说那个阳台不归我所有,是属于开发商的,因为我没有为该阳台付出一分钱。我当初经过他口头同意搭建的凉棚也要求我拆除,凉棚范围不到阳台总面积的二分之一。请问,这个阳台到底归谁所有?他要求我拆除凉棚是正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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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圣华 经纪人

顶楼露台是共有的!因为那个不算产证面积,物业收您们露台的物业费是不对的!应该叫其退还

全部8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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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覃圣华 经纪人

    顶楼露台是共有的!因为那个不算产证面积,物业收您们露台的物业费是不对的!应该叫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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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挺 经纪人

    大家共有的.如果产权里没有你那阳台的户型图,就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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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冬玲 经纪人

    您好!顶楼的露天阳台肯定是共用的所有权也是属于开发商的,严格说阳台是不能搭建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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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勇 经纪人

    应该是属于共有的,属于每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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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严格说是不可以乱搭乱建的,不管阳台是那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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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建军 经纪人

    顶楼阳台是属于公有的,不能算在面积之内的,你可以让物业退回多余面积的物业费,还有顶楼露台是不能搭建东西的,属于违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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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露台属于公共部位的是全楼业主都可以用的您没有露台的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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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茂泉 经纪人

    顶楼阳台都是大家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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