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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如何主张收回被出租的房屋

我有一间门面房,于2003年3月租给王某经商,当时约定租期为六年(2003年3月至2009年3月),房租前三年不变,三年后根据市场房租涨跌情况双商定。但没有对双方商定不一致时如何操作作出规定。现在同一条街的门面租金都高于我的租金,我找到对方要求涨租金,对方不同意并提出因合同签的是六年没到期为由拒绝我涨租金或收回房屋的要求。我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去法院会得到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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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东 经纪人

合同签的有漏洞,如果强行收回的你要出违约金的,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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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轲 经纪人

    可以找客户协商,最好双方折中一下 都让一步最好,你这种情况也不可能全按市场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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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洪娟 经纪人

    按合同走!合同有漏洞 可以钻个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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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俊东 经纪人

    合同签的有漏洞,如果强行收回的你要出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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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水丽 经纪人

    去房产公司问问市场价多少钱,合同写了根据市场房租涨跌情况商定。合同签的有点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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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昭 经纪人

    您好:这个只有双方协商,因为当初您和他没有注明期间涨跌情况。所以即使去法院也是你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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