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我以朋友的名义在外地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去年签订买卖合同,过户费用及其他费用由买方承担。
合同未约定过户时间。在交易中由于房产契税政策调整,今年办理手续时发现增加了一万多的费用,买方要求增加部分全部由我承担,并且以我不是甲方为由拒绝沟通。现在双方僵持不下,请教下我该怎么做?或者怎么处理可以合理中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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