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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的水电费等房主是否应该给提供收据发票原件呢

定下一个二手房,但是房主只能提供暖气费的收据的复印件,原价还不给我。关于其他费用如电费、有线电视费等,说空了好多年了,电已经给掐了,有线估计也给掐了。对了,电是收电费那种,说他们买房时候给承诺免费使用4年电,所以即使有也是在免费期的,让他给开个证明,说(类似)物业不给开,但是跟他一起去物业是说他不欠费用了。那么实在不成,我让房主写个证明,就是之前的费用跟我无关,如果要收的话,我找他补交,或者该什么费用直接找他,有用吗,因为他肯定不会给提供那些费用证明的,只能是这样了,还不知道他给不给写呢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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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茹锡文 经纪人

    购房合同有约定的,房屋交接日前的所有费用必须结清,这个可以去水、电、煤公司查询是否有欠费,物业费用是否有欠费等,没有结清的可以从交房尾款扣除的,扣除后自己去交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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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新仲 经纪人

    这样是不可以的,买卖房屋办理完毕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当日,最好就能做完水电、燃气、暖气等各种费用的交接,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为截止日期,之前的所有费用由原业主承担,之后由您个人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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