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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住着产权证上是我的名字的房子,物业费该由谁出?

你好,我是辽河油田的工人,我和前妻离婚时房子给了前妻,是在民政办的离婚,而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我现在又买了一套房子,这样接房产证上说我就是两套房子,现在单位要我交两套房子的物业费,而我前妻又一直不进行房产过户,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办才能让她过户或由她才负责那套房子的物业费呢,我去问法院了,他们说我是在民政办的离婚,法院不能对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又说过户这事是小事不能立案,我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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