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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二手房土地出让金的问题,求助!

我的房子是集资房,两证齐全,现在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了。单位为我们每户办土地证时已交出让金,所以土地证上标明是土地出让性质。现在我准备将这套房出售,但在办土地过户时被告知要交售价1%的土地出让金,问办事员:这费用该买方出还是卖方出?可回答:没有明文规定,双方自己协商。我有点疑惑:既然我的房子已交了出让金,为何还要再交?即使要交,我认为也应该是买方交才对。因为我单位已为我们交了这钱,算是给我们的福利吧!经了解只有土地划拨的才要补交的。不知那位有这方面的资料可提供,谢谢!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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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因为之前是单位代缴的,所以在业主出售该类物业时,需要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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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卫民 经纪人

    集资房土地证上标明是土地出让性质,您的房子已交了出让金,理应让买方交才对,关于只有土地划拨的才要补交的,您也需要补交的,但可以私底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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