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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问题咨询:委托书该不该给?

有套老房子,20多平,那套房子的户口本上只有我公公婆婆的名字。老公的户口在另外一套老房子里,暂时不能动的。20多平的那套房子在南市,那里空关着的,目前正在动迁,属于商业动迁。动迁组一口咬准说按照户口本上的人头算动迁费用,但是我们咨询过做律师以及区政府的朋友,还有在其他区搞动迁的朋友,基本上4个人是能拿下来的。我公公婆婆我和老公。目前动迁组又换了一批人来做工作,先前要我们提供的委托书我们拟好了,也就是我公公委托我lg办理相关动迁事宜。可现在新换的一批又以格式更改,需要重新提供一份为由要我们重新提供,委托书上面要求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号、居住地址以及工作单位地址等等,此外还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大家都知道动迁组的能力很强的,可以查到很多你的个人信息。我们不想把目前的居住地址提供给他们(lg身份证上有的),以防他们会上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不知道这类的委托书该不该给?此外,既然动迁也有我们2个人的份,我们也属于被动迁人员范围内的,何来委托?想咨询下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都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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