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违约索赔不满意

我2007年4月29日购买安徽省合肥市龙庭佳苑小区的,2008年1月30日交房.可到了交房时间,开发商并没有通知购买方(我)直到2008年2月24日,才打电话通知购买方(我)去拿钥匙,也就是交房.延长了25个工作日,按购买房款总金额32877*万分之2.1的违约金=1725元,可开发商(合肥福沪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只愿意赔650元,作为违约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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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勇 经纪人

可以按合同起诉开发商.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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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可以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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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奎 经纪人

    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当地仲裁机构请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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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勇 经纪人

    可以按合同起诉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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