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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满五年的经适房买卖的咨询(北京的)

去年初,我看中一套未满五年的经适房,因为当时不能过户,所以就签订的抵押合同,合同中明确标明房子一满五年,就去过户并且办了他权证。明年房子就要满五年了,现在担心原房主不配合过户,现在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如果原房主真的不配合我过户,那么我现在手里的他权证能起到什么样的法律效益? 2.我是否可以拿着这份抵押的合同去法院起诉 3.因为这套房子我不是用来投资的,所以不打算再转手,如果原房主不配合我过户,是不是这房子他也租不了,卖不出去,而我也是一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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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武 经纪人

基本上没有什么法律效益,因为国家明确规定了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能上市交易。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也不允许出租。即使您签了抵押合同您也没有房子的所有权。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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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东烁 经纪人

    等满五年再谈这个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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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武 经纪人

    基本上没有什么法律效益,因为国家明确规定了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能上市交易。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也不允许出租。即使您签了抵押合同您也没有房子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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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婷婷 经纪人

    1,经纪适用房不满五年是不允许买卖的,签订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没有法律效益。 2、遇到这种情况最好在不伤害自身利益的情况下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合同无效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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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晓凤 经纪人

    不满五年,不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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