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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怎样上税

全部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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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柯 经纪人

    经济适用房买方所交的税有: 1. 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2. 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3. 印花税,每件5元。 在交易过程中,卖方所交的税有: 1. 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2. 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3. 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 4. 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买卖方所需要交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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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双 经纪人

    缴纳土地出让金 和补缴完全产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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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富艳 经纪人

    有商品房的基本费用,多了个土地出让金 和现总价-原购价在乘10%的差价 补了这笔费用 就转成了 商品房 重新计算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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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海林 经纪人

    总价的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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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明星 经纪人

    经济适用房存在一个非税的问题,看业主是否转为商品房,转了就没有,非税是业主最初购房的价格和现在成交价差价的百分之10,一般业主都是净收,也可以和业主商量合作处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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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有契税,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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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勇杰 经纪人

    你好,经济适用房比正常的商品房多交一个税种(可以称之为地税 就是补地价的意思 )重庆政策是80元每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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