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房产网 > 昆山房产问答 > 昆山贷款 > 昆山过户更名 > 我是09年11月29日买的商品房2010年3月交的房2011年7月3日开发商通知去领房产证,可是却要交100多滞纳金。

我是09年11月29日买的商品房2010年3月交的房2011年7月3日开发商通知去领房产证,可是却要交100多滞纳金。

请问开发商这样做合不合理,我的钱都是按他们的要求及时交的,没有拖欠。

采纳答案

了解ta https://pic1.ajkimg.com/display/anjuke/5bdfbc0078ba1c720fea652c29d42ceb/164x218x7x0/100x133.jpg
刘巨雷 经纪人

你好!这样做是不合理的,你可以找有关部门投诉,但是一百块的话基本上也是不会去管的,现在的人都这样,你只能当送给他们买纸了!

全部3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邓斯任 经纪人

    这种做法即不合理也不合法,可以投诉他

  • 了解ta 头像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是不合理的!到有关部分投诉他们去!

  • 了解ta 头像
    刘巨雷 经纪人

    你好!这样做是不合理的,你可以找有关部门投诉,但是一百块的话基本上也是不会去管的,现在的人都这样,你只能当送给他们买纸了!

共 3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