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全款合同购现房,婚前办理少量公积金贷款(占购房款10%)婚后继续偿还。离异咋办
婚前男方签订合同购现房一套,一次性付款交清,合同仅男方一人名字。婚前男方居住该房一年多。婚前用男方自己名义单方办理少量公积金贷款(占购房款的10%左右),且婚前已经偿还贷款一年,婚后继续还贷(未增加女方为还贷人,即在还贷过程中结的婚)。产权证是婚后才取得。 男方婚前贷款时产权证还没有取得,故采取的是公务员保证贷款公积金的方式,未将该房抵押。贷款用途是因购房时资金不足,有点朋友借款,贷款后还清借朋友款。这种情况下,贷款是否应为男方的单方婚前债务?该房应该是男方婚前财产吧?婚后还贷应视为夫妻共同为男方偿还婚前债务,离异时男方返还女方一半已还贷款额吧?先谢谢,请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