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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通知商品房收据换发票,可我收据遗失了

我买房的时候,商品房收据是分几次开的。现在已经过去3年多了,开发商才通知收据换发票,我发现其中有一张收据遗失了,开发商如果因为我提供不了全部收据为由,不跟我开具发票,是否合理?另外,虽然没有商品房发票,但我的房产证早在2年前就办好了。如果开发商不跟我***,对我今后的房产过户等问题会有麻烦吗?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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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良 经纪人

    开发商那里是有留底的,所以没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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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瑶尧 经纪人

    开发商以未提供收据为由不开发票是不合理的,因为收据是开发商自身作为财务手续需要开具的,而发票是国家税务等要求开具的,收据遗失可以通过开具证明或说明来解决。 如果房产证已办好,不要发票也无所谓。如果你要卖房,可能需要发票说明你的购房价,以计算纳税额。但也可以根据规定按总价的百分比计税。关键是看你房价涨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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