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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未办理产权过户,如何主张我的权益

本人在外地工作,在上海浦东上钢新村有一居室31平米左右,该房屋原系我姐99年单位增配房,(售后公房)。 当时她不想要,单位说如果这样的话单位可以给她1.5万元作为福利享受来补偿。我知道这情况以后我叫姐不 要放弃该售后公房,由我付了我姐1.7万元去购买一居室使用权款,并付了1.5万元给她是她应该享受的钱, 这样我出了共计3.2万元。该房屋从认购一开始至今就一直归我使用。我姐未曾使用过一天。但使用权人名字 是我姐。2006年委托我弟又出了一万元将该房转为产权房,产权证书理所当然地交于了本人,但产权证上仍 是我姐的名字,还未及时办理产权过户。事实上从一开始至今该房屋由本人占有、使用该房屋的。现在房价 一直上扬,我姐最近想反悔,她有法理依据吗?我就这样做冤大头!她现在决意不会和我去办理产权过户的,我 如何主张我的权益。应怎样做?一、客观情况1、从使用权房到产权房的一切手续与我姐没有任何书面字据, 有的仅是囗头的,建立在同胞诚信基础上的东西。2、目前产权证在我这里3、自从房屋归我时都是由我弟帮 助打理并出租给人家 。其租费也由弟转交我的。4、此房子的来龙去脉家里其它人都知道。二、麻烦情况 : 大家都知道从99年至今房地产的增值太令老百姓可畏了,据说那房子现市价也可卖到30多万元了。现在我姐 要反悔。从面上来说我好像没有办法。依法律来说她这样能行得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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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虎 经纪人

只有走法律途径!

全部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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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瑞才 经纪人

    法律途径的话,你相对来说比较被动,即使产证在你手,也没有任何用处,你姐随时可以补办,不动产主要采取产权登记的公示公告的办法向第三方证明的。现在你如果需要收集证据:1.家族内部知晓详情的人肯为你作证。2.其他证明材料,当时钱款的转移的证据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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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戚佳伟 经纪人

    就像你自己说的大家毕竟是同胞兄弟如果双方愿意和解的话那固然最好,要不就走法律途径好了让法律给个判决,省的以后时间长宁路更搞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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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中森 经纪人

    看来避免不了法律途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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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祥 经纪人

    不顾及情面是可以走的通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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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锋 经纪人

    法律途径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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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永虎 经纪人

    只有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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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宁波 经纪人

    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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