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怎么办

原一套企业公有住房由我叔叔购买,我拥有其居住权(已公证),叔叔去世后,其房屋未经我同意已被婶婶出租三年(我未得任何收益),我虽结婚但与公婆同住,又有小孩不方便,现想搬回原房屋居住,是否可以。如果该房屋被婶婶转卖我该怎么办?是否可以阻止其转卖或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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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双双 经纪人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个人理解:你居住权的公证是与你叔叔做的,当时你应该也属于无偿占有居住权,现在你叔叔去世了按照继承权来理解,你婶婶继承了这套房子,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处分权都归你婶婶。所以你没有阻止和要求赔偿的权利。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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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强 经纪人

    对的,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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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晨洋 经纪人

    自己商量哈,因为您叔叔去世了应该由您婶婶继承她有权处理这套房子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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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文斌 经纪人

    万事好说好商量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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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双双 经纪人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个人理解:你居住权的公证是与你叔叔做的,当时你应该也属于无偿占有居住权,现在你叔叔去世了按照继承权来理解,你婶婶继承了这套房子,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处分权都归你婶婶。所以你没有阻止和要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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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波 经纪人

    最好是双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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