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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父亲过户房产给子女之事!

我与父亲的户口均不在本地,三年前我父亲通过朋友关系,以朋友的名义购买了本地的一套经济适用房。现在已将此房过户到我父亲名下,五年我父亲要将此房过户给我。听说除非被继承人死亡了,子女才能以继承的方式过户,而我父亲健在,将来只能以赠与的方式过户给我,是这样吗?将来他过户给我时,是否还要我母亲到场?(注:我与我母亲关系恶化,多年不来往,而且这房是父亲私下买给我的,她并不知道)是不是将来先要到公证处去公证,才能办过户?难道我母亲一定要去吗,这事本来就与她没关系,她也没出一分钱啊。现在就怕这房变成他们共同财产了,将来过户给我时好麻烦的。注:我与父亲户口均不在本地,此房是经济适用房,将来过户时要交多少税?现在房证上的价格是12万。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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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利军 经纪人

    这个是不用等到被继承人死亡才可以的,现在就可以办理,先去公证处做公证,然后做赠与,但是需要按照正常来交税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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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建荣 经纪人

    如果你父亲和母亲没有离婚的话无论是做公证还是买卖都需要你母亲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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