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网 > 成都房产问答 > 成都交易过户 > 成都过户流程 > 没有建好的房屋,房主就先卖了一套房子,和买家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这样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吗?

没有建好的房屋,房主就先卖了一套房子,和买家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这样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吗?

甲方是城市移民,国家划分了土地,要求六个家庭联起来建房(简称联建房),建好后每家有两套房子,但建房需向政府预交16万。由于资金问题,甲方就先卖了一套房,并和买家(乙方)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而甲方却没有房产证。合同内容要求:(甲方保证乙方所购的房,建筑面积在100平米以上,建好的房由乙方自选一套,售价16万,违约金10万+16万购房款)。而现在由于房价上涨,甲方违约,不卖此房。请问乙方拿的房产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吗?

采纳答案

了解ta https://pic1.ajkimg.com/display/anjuke/4b8b8d702eb67e5557d4c87d6bfc9b2d/865x1149x115x5/100x133.jpg
岳子斌 经纪人

看你合同是怎么签属的,有没有做公证,如果写有违约金10万可以让房东支付,他先违约。

全部3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张杰 经纪人

    不受保护的哈,

  • 了解ta 头像
    岳子斌 经纪人

    看你合同是怎么签属的,有没有做公证,如果写有违约金10万可以让房东支付,他先违约。

  • 了解ta 头像
    岳子斌 经纪人

    不受法律保护,就看双方有没有素质了。

共 3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