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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过房产处的住房转卖合同怎能么写才具体?

A户主有住房一套,房产证为A户主,自愿将其住房转买给B户主,房产证由B户主保管,但房产证明上仍为A户主,即不通过房产处的正常手续,A户主与B户主私自签订协议,请问此协议应怎样写才算有效?怎样写才能更避免事后的纠纷?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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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清 经纪人

    只有办理公证抵押然后在去交易中心备案才对B有效力,不然全都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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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林 经纪人

    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将A对该房产的买卖、居住、收益等权利全部转交B来进行管理。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只要房产不过户,那么国家是不予保障的,假设A将房产证挂失之后补办,然后将房产出售,那么该交易是国家承认的,换句话说,A将房子出售,那么B必须无条件交出房屋,然后在处理与B的纠纷,公证处也只是对A和B之间的合同进行见证。 最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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