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其他 > 上海法律纠纷 > 民事纠纷 有一疑难问题:本人在06年买一房子,当时各种费用(包烧费水电)等费用都不欠,而且本人也亲自去包烧供热公司查看,确保不欠。09年本人想卖房子,却被新接手的公司告知

民事纠纷 有一疑难问题:本人在06年买一房子,当时各种费用(包烧费水电)等费用都不欠,而且本人也亲自去包烧供热公司查看,确保不欠。09年本人想卖房子,却被新接手的公司告知

有一疑难问题:本人在06年买一房子,当时各种费用(包烧费水电)等费用都不欠,而且本人也亲自去包烧供热公司查看,确保不欠。09年本人想卖房子,却被新接手的公司告知:该房05年以前(89年至05年)的包烧费一直没交。老公司说不欠。因老公司内部发生事情,交费的收据拿不出来,但给新公司出示了一份证明,证明该房不欠包烧费用,新公司以票据不全不受理。我的房子已和中介买方签定协议。现在面临的问题:1.对于两公司互相推诿的事我该怎么办?2.中介方我该如何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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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8 热心网友

    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即使你真的没交那些费用,也因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使得你无须缴纳相关费用。两公司互相推诿属于该公司内部事情,你可以无需理会。中介方找你,你可以客气一些把你的意见告诉他。从法律上讲,作为买方可以起诉公司,要求按规定办理手续,当然这样比较麻烦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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