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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货币化分配试行方案 (六)住房货币化补贴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厦门]

按照旧的方案中的规定---同安区为1500元 平方米---现在房价已经超过非常多了, 厦门市住房货币化分配试行方案 …………  一、实施对象:我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有条件的企业单位的职工 。 二、住房货币化分配补贴标准   (一)测算参数   1、住房单价:   (1)货币化补贴基准价:1998年为1600元平方米,是按“ 房价收入比(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住房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平均工 资之比)在4倍以上,可以对无房职工和住房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 住房货币化补贴”要求测定的。   (2)商品住房基准价:1998年商品住房基准价岛内为2500 元平方米,杏林区、集美区为1800元平方米,同安区为1500元 平方米。   2、按月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年限:20年。   3、住房面积控制标准:按厦府(1995)综139号和厦府(1998)综084号文规定执行。   (二)测算原则:   按单位、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结合我市财政、单位、个人的承受能 力和住房价格的具体情况,确定单位承担职工所购住房在货币化补贴基准 价以上,商品住房基准价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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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2 热心网友

    您好,该问题已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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