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房产网 > 大连房产问答 > 大连买房 > 大连购房建议 > 我厂房租给别人3年,现在已经到期,根据双方协议,他应该无条件出场,现在因高速公路建设要占用我厂房。↓

我厂房租给别人3年,现在已经到期,根据双方协议,他应该无条件出场,现在因高速公路建设要占用我厂房。↓

但机器设备是属于他的,现在高速公路建设部已与我达成协议,赔偿我XX万(包括土地赔偿费,拆迁补助,建构筑物补助,搬迁补助,货币安置补助,奖励等),但搬迁补助包括设备搬迁,设备能证实是属于他所有,请问高速公路建设部不经他同意,单方面与我签订协议,此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另外,与高速公路签订协议规定,3日内由我搬出设施设备等,如果超时,按照每天扣除总价的10%算违约金,此规定是否违反合同法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总价10%的规定,当时不懂,我已经签字,请问此协议是否有效?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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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强 经纪人

协议有效啊。但是补偿费用应该和租客无关,因为合同已经到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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