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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没有签订合同,只有收据。现在房子不卖了,对方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请问着有法律效力吗?

房屋买卖没有签订合同,只有收据(收据里写有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但收据上房主没有亲自签字,是其父亲签的字和代签房主的名字,而父亲却没有受到儿子的委托签字,中介又是不合法的中介(没有工商注册,也没有纳地税),现在房子不卖了,对方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请问我是还他定金2万元还是还给他4万元?(非专业认识免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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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开宾 经纪人

从法律上讲房主本人没有签字,这个合同应该不成立,钱也不是房主本人收的。也没有委托书。退两万就可以。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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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建雷 经纪人

    有法律效力的,父亲没有房主的委托就同意出售此房,这属于诈骗,收据就是证据,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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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开宾 经纪人

    从法律上讲房主本人没有签字,这个合同应该不成立,钱也不是房主本人收的。也没有委托书。退两万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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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丽 经纪人

    对,但是你定金肯定得还给人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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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海旭 经纪人

    按照正常情况是双倍返还,但是你所说的这些都不能作为合法的手续。走法律他们是赢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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