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予核发《规划验收许可证》?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进行规划验收: (一)擅自变更建筑设计(包括变更建筑物位置、立面、层数、平面、使用功能、建筑结构、设备的容量) 的; (二)未拆除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标明应拆除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 (三)未拆除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未完成其配套工程的;(四)其他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 求的。
相关问题
-
【国信璟院】 正在交房前的验收工作吗
答: 您好,小区已经验收了
-
【国信璟院】 正在验收吗
答: 已经验收了,12月12号之前要全部交付给购房者,可以放心入住
-
【昱景东方】 二期啥综合验收
答: 验收完了,等证了,下来就可以交房了
-
【迪鑫阳光天宸】 二期后续验收做完了吗?大概什么时候接房呢?
答: 验收做完了,今年10月份
-
【文和上城】 一期的什么时候验收交房
答: 您好,文和一期现房还有少量房源
-
【江岸雅居】 交房时间一拖再拖,是不是验收不合格?
答: 您好,已经交房了,所以不用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