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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房屋面临拆迁,我继父是房主,能否在拆迁签拿房合同的时候直接更改户主(我)?

我今年25未婚,从小跟随母亲生活,后来母亲改嫁,结婚后和继父住在双方共同工作的厂房宿舍,房子当时是我继父去拿下来的(没有出钱)现在工厂早已倒闭,居住的宿舍也面临拆迁(我们3人户口都不在宿舍),但是政府还是一样给我们补偿,我继父决定要拿钱不要房子(全部大概40万左右),说拿到的钱和我母亲平分,没有我的份,我母亲要求拿房,但是现在据说决定权在我继父?另外我即将嫁人,我想从继父手里把这个房子拿下来,我和母亲商量想给继父20万,这样他也还是达到了拿钱的目的,但是房子要3年以后才建好,产权证也要3-5年才下来,大家帮帮我,要走哪些必要的程序,使得以后新房子的户主是我,和继父没有关系的!即使他反悔也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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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代炳 经纪人

    从道理上讲,撤迁后是接受安置还是补偿,决定权应该在你母亲和继父。从法律上讲,你和你继父的关系就是父女关系,你只有继承权。若要安置拿房,就成在一个“产权”转移的问题,最好去找撤迁方商量,直接安置到你的名下。比如签个合同,以赠与的形式。各地的撤迁政策变数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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