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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二手房买卖办理赠与公证作为卖方有风险吗?谢谢

具体操作过程如下:买卖中介三方签合同,买方将全款打到卖方的折子里,然后就去办理赠予公证,卖方腾房,以后的事作为卖方就是做些卖房收尾工作比如物业交割……请问这样做可行吗?中介是另有企图?以上哪个环节最容易出问题?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王少伟 经纪人

    办理赠与到没什么问题,但是为什么要这么办理呢,是为了省税吗?暂时的省税会给以后的房产出售带来不小的麻烦,最好不要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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