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的事宜-我在2001年结婚前主要由父母帮忙买了套房子。现在产权证上有4个人的名字,我父母和我,还有我老婆。面积106.7。现在[上海]
我在2001年结婚前主要由父母帮忙买了套房子。现在产权证上有4个人的名字,我父母和我,还有我老婆。面积106.7。现在由于小孩需要去嘉定上学,准备在嘉定买套房子自住。准备首付7成。剩下的30%我和老婆公积金贷款。我在06年贷过一次公积金,08年还清了,没有其他贷款记录。我老婆没有任何贷款记录。我和我老婆的公积金账户都已经连续缴存很多年了,没有中断记录。现在我如果要申请公积金贷款,我听说要看人均面积是不是大于33.9?如果小于33.9是可以按照改善型贷款?现在的房子的产权证上面有我爸妈的名字,这样可以按照4个人来算人均面积吗?很着急。期待的专业的解答,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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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们目前的情况,需进行房屋认定,符合二套改善型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对于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 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认定标准为:33.9平米。 根据当前政策,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 由于公积金网不是认定机构,具体的认定依据需要结合借款人前往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后提供的有效资料,由于每个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具体情况不同,最终套数认定、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贷款额度将以实际当面核对借款人的规定资料的贷款办理窗口的结果为准。如有疑问可咨询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