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其他 > 上海法律纠纷 > 关于房屋遗赠!(急呀)

关于房屋遗赠!(急呀)

我老公的妈妈03年去世的,后他爸爸04年11月又办理结婚登记,05年5月份他爸爸把家里的那套房屋(户主就是我老公的爸爸)遗赠给了我老公并到公证处去进行了遗赠公正手续,而我和我老公是05年11份结婚的,因为我们长期在外工作另外,房产证、遗赠手续等全在他爸爸那放着,担心他爸爸又把那份遗赠给撤销了;或是改变了房屋继承或遗赠人?(不是他爸爸是否有这些权利了?)另外他爸爸如果再拿着那房产证去抵押贷款不知是否也有此权利?另,他以上的这些行为都是在我老公不知情的情况下所为,那有可不可以呢?

全部3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张娟 经纪人

    只要当事人愿意,都是可以的

  • 了解ta 头像
    叶道友 经纪人

    意思就是你公公婆婆的房子,说成你老公的爸爸妈妈这么生疏?你婆婆去世,你公公有权利自己处理房子,想给你么就给你们,不想给你们,他自己卖掉或给别人那是他的权力!

  • 了解ta 头像
    张旭 经纪人

    有权利的,只要是当事人的意愿。都是可以的。

共 3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