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买房 > 上海购房建议 > 步行街的地下停车场,物业向业主收费并自己占有!一二楼用于商铺,三楼以上是住宅小区,无其它停车位!

步行街的地下停车场,物业向业主收费并自己占有!一二楼用于商铺,三楼以上是住宅小区,无其它停车位!

这样合理吗?购买房后,业主没有其它的停车的地方,但拉到地下停车场又要收费,这合理吗?停车所收费用物业全部占有,下面这条法律用在这里不知合不合用?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采纳答案

了解ta https://pic1.ajkimg.com/display/anjuke/aeafe503221575bacf907addbf30d382/300x399x0x0/100x133.jpg
张名杰 经纪人

您好,建议发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进行协商解决。

全部3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喻道俊 经纪人

    收费是合理的,就是在小区里面停车也是要收费的啊!

  • 了解ta 头像
    张名杰 经纪人

    您好,建议发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进行协商解决。

  • 了解ta 头像
    王浪 经纪人

    其实要看在交付的时候停车场是不是全包给物业的无论赚钱还是亏损。

共 3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