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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只办了10年的土地使用权,这合法吗?

2006年购住宅用商品房,合同上有关土地取得方式、土地使用年限等都已被开发商用斜线划掉(整个小区都如此)。到开发商给土地证时,才发现土地使用年限只有10年。开发商说《土地法》只规定了住宅商品房的最高使用年限是70年,而没有规定最低使用年限,并说有的开发商只交了5年的土地使用费,10年就很不错了。请问:1.开发商是否涉嫌欺诈,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开发商是否可以随意缴纳任何年限土地使用费?2.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还能取得70年的土地使用权吗?3.如果只有10年使用期,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是否一定要续交土地使用费?如果不进行房屋的买卖是否也要缴纳土地使用费?谢谢。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产权是房产使用权,一般有70年和40年。别人住了10年,那么你就只是剩下60年产权,别人住了60年,那么你就只剩下10年的产权。不过不用担心那些,你可以在产权到期之后再续约70年的产权,主要是国土使用权的续约,只是再交一次土地出让金即可,再说了,你买的这套房子能住上一辈子吗?

  • 了解ta 头像
    赵中亚 经纪人

    开发商不能随意缴纳土地使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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