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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国的土地有偿出让制度是何时根据何文件开始实行的?

1988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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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葆发 经纪人

    征收土地使用费是1982年深圳特区开始的,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但是,土地出让是1987年下半年!深圳特区试点,1988年在福州市、海口市、广州市、厦门市、上海市、天津市扩大试点。文件是1987年上海市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1988年4月12日,七届一次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12月29日,土地管理法也做了相应调整。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通过房地产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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