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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装修的敞开式阳台漏水,该找谁负责? [西安]

你好:     我于2014年购买了长安区风憬天下小区住宅一套。交房后因交通不便没有入住,也没装修更未对房屋原始面貌和构造进行任何改造和变动。     该房屋阳台设计为敞开式,开发商未设计任何排水地漏和管道。2016年7月24日,因下大暴雨,导致阳台进入大量雨水,从而渗漏入楼下业主家,导致他家天花板被泡。经过初步协商,楼下业主要求我进行维修赔偿,物业也要求我尽快封闭阳台,并处理阳台防水。     但我认为:一、当初买房,有一部分原因就是看中了敞开式阳台的设计;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敞开式阳台应设计排水设施。现在我没使用和装修房屋,也未对房屋进行改造,更未人为进行积水。所以,楼下业主的损失不应由我来赔偿,而应由物业和开发商共同承担。同时物业和开放商应进行对我的房屋阳台进行排水设施的完善。     请问:我的理由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若不符,该事件应怎么解决为好?请尽快回复,谢谢。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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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热心网友

    可以找开发商 或物业先反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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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热心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获悉,关于此问题,属于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建议您向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咨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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