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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法律问题!

本人打算在广州买一套07年交付使用的二手房,但是原来的业主还没拿到房产证,我们都是通过中介公司交易的,按中介公司的意思就是说:我付30%的房款给原业主,房子就交给我先住,等到原业主办好房产证后再进行过户手续再付清全部房款,而原业主的购房合同也是放在中介公司做保管,其中办证,过户之类的手续都由中介公司监管,我要跟原业主立一个购房合同,请问我跟原业主立的这个购房合同在法律角度来说是被承认的吗?听说好像类似合同公证处都不给公证的!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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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启仲 经纪人

    预售合同买卖是违法的,没出证的基本上是不可以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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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贵成 经纪人

    07年交付使应该08年最迟09年就可以出证到现在都四年了还没出证你最好了解清楚它为什么会那么久都没出证的原因先要不然到时候出不了证就很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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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柱林 经纪人

    本人是不赞成这样做的,买家的风险是非常大。国家也是不允许这样交易的。但有人愿意冒险,也有这样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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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远博 经纪人

    最好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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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杰 经纪人

    房产证是唯一的证明。其它的都没有用的。你要小心一房多卖。房东可能会再卖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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