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其他 > 上海法律纠纷 > 房屋协议在2011年10月5日已签,房屋租凭期限2011年10月10号至2012年10月10号。房屋业主所有的资料及房屋

房屋协议在2011年10月5日已签,房屋租凭期限2011年10月10号至2012年10月10号。房屋业主所有的资料及房屋

的钥匙也没有交,乙方把押金及租金已交,这样的书面协议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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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剑荣 经纪人

如果甲方确定是房东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的话就有效的,如果不是,那这本合同没用的,你就要告那个所谓的甲方诈骗了。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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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光巧 经纪人

    只要房东的手续齐全的话,就肯定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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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剑荣 经纪人

    如果甲方确定是房东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的话就有效的,如果不是,那这本合同没用的,你就要告那个所谓的甲方诈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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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捷 经纪人

    只要他是真正的房屋业主本人肯定是生效的,这个你可以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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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新 经纪人

    肯定生效的,把房东给你的收据和签得协议保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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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涛 经纪人

    生效的,合同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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