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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买卖二手房-上海市买卖二手房中,买方已全款支付给卖方,并且税金全部都有买方缴纳(包

上海市买卖二手房中,买方已全款支付给卖方,并且税金全部都有买方缴纳(包括卖方所承担的税也是买方缴纳的),买方已全部缴纳税金。但因买方社保一共63个月,过户时查出买方有补交6个月,故不能过户。卖方因房屋上涨,所以卖方不愿意再卖出此处房屋。请问如果打官司谁的责任更大?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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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俊岭 经纪人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上面有一条“甲乙双方均知晓当前限售限购政策”,签过合同之后也就是说明买方已经知道限购政策,并确定自己有购房资格,不能过户是因为买方被限购,也就是说责任在于买方,造成违约可能要承担20%的违约责任。建议和两方友好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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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如合同无约定,个人认为双方均无责任。卖方退还全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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